醫療糾紛案件中大多數會留給人一種十案九輸的現象,事實證明也是如此,因為贏 的話也會賠償的很少,在很大的程度上都是醫療事故鑒定的結論,而醫療糾紛中主要是針對醫療的行為過錯的、過失或者缺陷,醫療行為和患者的算還結果關系及參與度,相關的傷殘陳谷、后期的治療、護理程度等等的鑒定,因為鑒定涉及的范圍和醫療領域有相當的專業性要求,鑒定的話需要一些擁有專業的醫學背景,同時也需要擁有一些法醫損傷與疾病相關的知識,隨著醫療服務的規范化要求的提高,患者應該加強法律意識,而審判權作為最終裁決權,醫療糾紛進行民事訴訟案件中越來越多。
醫療糾紛打官司,首先進行醫療損害的司法鑒定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醫療糾紛鑒定應該注意的事?
1、 當事人應當盡早封存病歷及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
2、 申請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3、 要求醫院提供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復印件;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復印件。
4、 患者如果死亡,應該同意醫院方的尸體解剖意見。
5、 保存好所有門診、急診病歷檔案及有關資料。(因為誰導致醫療糾紛鑒定不能進行,誰就要承擔責任。
其原因有三:
其一,是當地的鑒定專家和當地醫院很熟悉。一個市,是個不大的地方,大醫院也就兩三家。所以經常出現今天你鑒定我,明天我鑒定你的情況。
其二,對比司法鑒定都是國家級或省級專家,醫療事故鑒定專家水平要差一些,對很多疑難問題不敢說話,不敢說醫院有毛病。
其三,很多地方衛生局明確有話,不讓醫學會嚴查醫院。我自己就遇見過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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