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原告:王某某
委托訴訟代理人:牛涵,河南煥廷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鄭某某
被告: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跟隨被告鄭某某在被告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負責的鄭州市高新區朗悅公園道工地干活,工作內容為木工,約定工資由鄭某某發放。2020年8月9日,原告在干活時受傷,由鄭某某送往鄭州市高新區中心醫院進行住院治療,于2020年9月1日出院。被告鄭某某在原告受傷后僅墊付部分醫藥費用,現原、被告對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案件分析】
由于鄭某某是個人不具有承包資質,二被告之間系違法分包,應承擔連帶責任。法院立案后,被告主動聯系原告進行調解,關于賠償問題最終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在所有醫療費全都墊付的基礎上,二被告再次共同賠償原告50000元。
【煥廷律師提醒】
河南煥廷律師事務所勞動工傷律師提醒:對于承接工程類的企業,在其負責的工地上,難免不了存在工人受傷的情形,對于此,建筑公司首先從根本上避免該類案件糾紛的發生,不論從承接到分包,都應當符合法定程序,切不可違法分包,否則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其次,對于所有分包的企業,都應當簽訂安全承諾書,即便發生事故,己方也不用承擔任何責任;最后,對每一位員工都繳納保險或者給工地繳納保險,提前將損失降到最低,當然繳納保險并不一定要自己承擔成本;最重要的,安全教育、施工培訓等必不可少,去營造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