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陜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惡案件,趙某倉、侯某熬、呂某屯等11名被告人因敲詐勒索罪受審。部分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觀摩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以來,被告人趙某倉、侯某熬、呂某屯、李某民、郝某康、郝某牢擔任三門峽市陜州區某某鄉某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班子成員期間,以某村村委為依托,以贊助村委活動、清理河道、修建道路等事項為由,多次糾集被告人某村五組組長趙某壯、村民趙某青、趙某軍、楊某軍、趙某熬通過采取阻擋施工、聚眾造勢、破壞運礦鐵軌、設卡攔車等威脅手段,向相關采礦施工單位和個人勒索錢財63.5萬元。
逐步形成了以趙某倉、侯某熬為首要分子,呂某屯、李某民、郝某牢、郝某康為骨干成員,趙某壯、趙某青、趙某軍、楊某軍、趙某熬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中,合議庭就公訴機關指控的趙某倉等11名被告人涉嫌的敲詐勒索罪罪名和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并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同時就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發表了意見。
因該案涉案人數多、案情復雜,經過9個多小時的法庭審理后,法庭宣布該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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